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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第一季度关于北京辛作有成建设有限公司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案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案例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时间:2025-03-25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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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北京辛作有成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国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01XNBL2E,住所: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柴厂屯村东(联航大厦)1-3271号。

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劳动者投诉,反映北京辛作有成建设有限公司密云区公租房项目存在拖欠工资情况。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5年1月22日对该单位立案调查,于2025年1月22日向该单位直接送达了《调查询问书》(京密人社综执询字〔2025〕2005号),请该单位于2025年1月24日10时10分派员携带指定的有关材料到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询问。2025年1月24日该单位派员在规定的时间到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询问,但没有按《调查询问书》(京密人社综执询字〔2025〕2005号)的要求提供指定的全部材料。

经查:北京辛作有成建设有限公司构成“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2025年2月17日,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单位送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京密人社综执责字〔2025〕15号),要求该单位于2025年2月20日上午9时派员并携带指定材料到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询问,2025年2月20日该单位派员来到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询问但仍未按《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提供全部有关材料。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行为,构成“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该单位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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