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密云分局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在北京市密云区巨各庄镇豆各庄村查扣电动三轮车一辆(物品清单见附件)。经工作,暂未找到上述财物所有人。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现面向社会发出认领公告,请上述财物权利所有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持有效证明材料与办案单位联系办理认领事宜。
逾期仍无人认领的,将依据相关规定按无主财物进行处理,依法上缴国库或者销毁。
公告期限:2025年1月30日起至2026年1月30日止
联系方式:马警官010-69045493
联系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新北路20号刑侦支队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