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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区经信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时间:2024-12-25 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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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意义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X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国办发〔2024〕15号)精神,全面落实《北京市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见的实施方案》《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北京服务”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切实整改国务院办公厅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快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重点工作

(一)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健全事前信用监管机制,大力推进事中信用监管机制建设,强化事后信用监管机制,持续开展失信治理工作。

(二)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建设诚信政府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推进政务诚信监测与政务失信案件治理。完善政务诚信评价指标体系,持续开展政务诚信评价和监测工作。完善区信用主管部门与同级法院的工作协调机制,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镇街(地区)负责协调督促所属部门、事业单位、基层自治组织全部退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促进“信用+”应用

1.强化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按照《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规范开展公共信用数据归集共享,做到“应归尽归”,深入开展数据治理工作,全面提升公共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完备性。探索开展信用信息跨境试点。

2.推进“信用+”惠民创新应用。继续支持社会机构推进“信用+企业招聘”、“信用+家政”、“信用+出行”、“信用+医疗”、“信用+文化艺术类培训”等应用。推进信用数据专区建设,完善社会化信用评价机制建设,支持社会机构拓展更多的“信用+”应用场景,吸引一批信用数字经济上下游企业形成产业化集聚。

(四)推动京津冀普守信联合激励建设,优化区域信用环境

1.深入推进京津冀晋信用协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创新发展。

发挥区社会信用统筹推进机制作用,对标先进,积极争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积极推进中小企业融资、医疗、养老、基层治理、园区管理、消费等领域的“信用+”应用,取得实际成效的示范应用不少于3个。发挥区域优势,聚焦难点痛点问题,持续深入开展 “北京信用管理服务创新先导区”建设。

(五)完善信用政策法规制度体系,促进信用环境建设

1.持续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

落实《北京市密云区2024年“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方案》(密社信联办发〔2024〕5号),组织开展信用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商圈、进园区、进大厅等“六进”系列宣传活动。深化互联网诚信建设。着力开展青少年、企业家等群体诚信教育,持续做好“诚信大讲堂”等校园诚信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对诚信典范和失信案例的宣传力度。

(六)深入开展城市信用环境状况监测,加快补齐工作短板

加强信用报告应用,推进“信用+”创新应用领域。

在行政审批、市场准入、公共资源交易、政府性资金安排、政策扶持、公职人员任用、专业技术职称评聘、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等事项中,制定本部门应用“信用中国”、“信用北京”网站信用报告制度,切实核查企业信用状况,重点在行政审批、市场准入2个领域形成信用报告应用案例。

(七)持续推进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降低严重失信名单主体占比,大力推进“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专项治理。

三、组织保障

密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计69家(包括各镇街、中关村密云园)。

(一)北京市密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1.统筹协调密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综合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

2.研究制定密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

3.专题研究密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大事项。

4.推动制定密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政策措施。

5.协调推进密云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协调推进信用信息的采集、共享和应用工作。

6.培育发展信用服务市场,加强信用服务机构的管理。

7.协调推进密云区信用文化宣传教育工作。

8.指导、督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9.授权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

2.根据召集人的提议或成员单位的建议,研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并组织召开年度联席会议。

3.组织实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按照职责分解落实成员单位年度工作任务。

4.组织成员单位定期报送城市信用监测指标,并汇总上报市级部门。

5.组织各成员单位维护信用专栏(信用密云)各功能板块,将成员单位提供的信息及时录入信用专栏(信用密云)。

6.组织、督促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工作。

7.通报成员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情况。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哲、张茜、苏明;联系方式:69055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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