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北京市房地一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权 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批复》(京政字〔2021〕22号)、《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密云区房地一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密政发〔2023〕9号)的要求和统一部署,经密云区人民政府批准,开展全区房地一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范围
密云区全域。
二、工作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工作内容
本次工作由密云区房地一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主要内容是全面查清密云区全域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房屋的权属、位置、面积等基本状况,实现农村不动产地籍调查全覆盖。按照“市级指导、区级主导、镇级主责、村级主体”的原则,在原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基础上,本次调查采用实景三维和现场结合的方式进行指界,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测量,请村民收到指界通知单后有序前往指定地点,积极配合开展地籍调查工作。
四、告知事项
(一)宅基地权利人应以家庭为单位集中统一提交户籍材料(身份证件、户口簿等)、权属来源材料,权属来源材料包括已经取得的宅基地批准文件、建设用地批准证明材料、房屋批准材料、规划建设批准证明材料、宅基地(房屋)法律文书、房屋(买卖、赠与、交换、继承等)协议或合同及其他房屋土地相关资料。
(二)镇村集体建设用地产权单位应提交用地建房审批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需验原件收复印件。
特此通告。
北京市密云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