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录君家具有限公司: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统一部署,本中心经查发现,你单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本中心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有效送达稽核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密社稽意字〔2024〕第5-7号),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稽核文书有异议,请你单位自送达之日起3天内向本中心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逾期不提出,我中心将依法处理。
社保稽核工作人员:崔仕林、王凯
电话:01089038048
地址:密云区经济开发区康宝路15号。
北京市密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
密社稽意字〔2024〕第5-7号
北京录君家具有限公司:
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统一部署,本中心对你单位有关社会保险费缴纳方面实施了稽核检查。
1.稽核检查结果:2022年4月至2023年11月,你单位为刘喜亭、贾红梅、朱爱娟等184人次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但是未及时足额缴纳。
2.违反法律法规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提出如下整改意见:补缴你单位为刘喜亭、贾红梅、朱爱娟等184人次,在2022年4月至2023年11月期间,申报缴纳但是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限你单位在接到本意见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纠正违规行为。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意见,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视为无异议。逾期拒不改正的,我中心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及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处理。
北京市密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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