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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关于邀请银行参与我区国库集中收付代理业务的公告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
  • 发布时间:2024-11-21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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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我区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满足日益增长的财政业务需要,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现邀请具有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认定的北京市密云区国库集中收付代理资格的银行,参与我区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代理业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北京市密云区区级国库集中收付代理业务

代理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项目单位: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

单位地址:北京市密云区鼓楼东大街1号

联 系 人:冯亚娟  郭晶晶

联系电话:010-69058571/69021786

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邀请有代理意向,且具有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认定的北京市密云区国库集中收付代理资格的商业银行,参与我区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代理业务,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将与符合条件的代理银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各预算单位按业务类型前往代理银行开展相关业务。

二、代理银行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商业银行。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严格的内控机制。

3.具备履行协议所必需的条件、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认定的北京市密云区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

6.在密云区属地内有营业网点。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有代理意向的银行请于2024年11月29日16:00前,按照《密云区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代理银行报名资料清单》(见附件1)内容,将加盖密云区属地支行公章的相关资料(纸质及电子版),送达至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103室,逾期送达视同无效。

(二)公示

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将于2024年12月,对拟确定代理资格的银行名单进行公示。

(三)签订协议

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将于公示后,与代理银行签订相应委托代理协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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