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北京市房地一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权 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批复》(京政字〔2021〕22号)、《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密云区房地一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密政发〔2023〕9号)的要求和统一部署,经密云区人民政府批准,于2024年7月25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至,在十里堡镇的清水潭村、红光村、十里堡村、水泉村、统军庄村、河漕村、岭东村、程家庄村、靳各寨村、庄禾屯村、杨新庄村、双井村,开展房地一体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地籍总调查。现将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提交材料:(1)宅基地权利人应以家庭为单位集中统一提交户籍材料、权属来源材料,权属来源材料包括已经取得的宅基地批准文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红本)、建设用地批准证明材料、房屋批准材料、规划建设批准证明材料、宅基地(房屋)法律文书、房屋(买卖、赠与、交换、继承等)协议或合同及其他房屋土地相关资料。(2)镇村集体建设用地产权单位应提交用地建房审批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序号 |
行政村名称 |
联系电话 |
收件地址 |
备注 |
1 |
清水潭村 |
010-69019842 |
清水潭村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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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红光村 |
010-61027763 |
红光村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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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十里堡村 |
010-89023670 |
十里堡村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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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水泉村 |
010-61021360 |
水泉村村委会 |
|
5 |
统军庄村 |
010-61029398 |
统军庄村村委会 |
|
6 |
河漕村 |
010-89023267 |
河漕村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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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岭东村 |
010-89021539 |
岭东村村委会 |
|
8 |
程家庄村 |
010-89022007 |
程家庄村村委会 |
|
9 |
靳各寨村 |
010-89022123 |
靳各寨村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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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庄禾屯村 |
010-89022355 |
庄禾屯村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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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杨新庄村 |
010-61027342 |
杨新庄村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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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双井村 |
010-89090873 |
双井村村委会 |
特此通告。
北京市密云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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