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北京市房地一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批复》(京政字〔2021〕22号)、《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密云区房地一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密政发〔2023〕9号)的要求和统一部署,经密云区人民政府批准,于2024年7月22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在东邵渠镇的界牌村、石峨村、史长峪村、太保庄村、高各庄村、大石门村、东邵渠村、南达峪村、西邵渠村、东葫芦峪村、西葫芦峪村、大岭村、小岭村、银冶岭村等14个村,开展房地一体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地籍总调查。现将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提交材料:(1)宅基地权利人应以家庭为单位集中统一提交户籍材料(身份证件、户口簿等)、权属来源材料,权属来源材料包括已经取得的宅基地批准文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红本)、建设用地批准证明材料、房屋批准材料、规划建设批准证明材料、宅基地(房屋)法律文书、房屋(买卖、赠与、交换、继承等)协议或合同及其他房屋土地相关资料。(2)镇村集体建设用地产权单位应提交用地建房审批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需验原件收复印件。
序号 |
行政村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收件地址 |
备注 |
1 |
界牌村 |
郝春利 |
010-61036233 |
界牌村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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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石峨村 |
唐守军 |
010-61061324 |
石峨村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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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史长峪村 |
冷维发 |
010-61061364 |
史长峪村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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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太保庄村 |
宋海东 |
太保庄村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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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高各庄村 |
刘学宗 |
010-61063392 |
高各庄村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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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大石门村 |
李德密 |
大石门村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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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东邵渠村 |
程杰 |
010-61062081 |
东邵渠村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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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南达峪村 |
马学成 |
南达峪村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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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西邵渠村 |
马光辉 |
010-61063349 |
西邵渠村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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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东葫芦峪村 |
陈仕启 |
东葫芦峪村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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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西葫芦峪村 |
张晓勇 |
010-61060701 |
西葫芦峪村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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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大岭村 |
于满文 |
大岭村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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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小岭村 |
刘全力 |
010-61060026 |
小岭村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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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银冶岭村 |
田中山 |
010-61062440 |
银冶岭村村委会 |
特此通告。
北京市密云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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