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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里堡镇关于博世庄园小区废弃无主电动三四轮车的公告1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十里堡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06-13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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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所有人、管理人:

经查,位于北京市密云区十里堡镇博世庄园小区的蓝色劲标牌车辆,涉嫌违反《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请您对该车辆自行清理和处置,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秩序。

请该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两日内(2024年6月2日9时00分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购买车辆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材料自行或委托他人向本行政机关主张权利,并接受调查。逾期无人主张权利且不自行清理车辆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依法予以清理。

行政机关地址: 北京市密云区十里堡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系电话: 010-89098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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