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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里堡镇关于双井村废弃无主电动三四轮车的公告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十里堡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04-17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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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所有人、管理人:

经查,位于北京市密云区十里堡镇双井村的绿色松下电动车,涉嫌违反《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请您对该车辆自行清理和处置,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秩序。

请该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购买车辆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材料自行或委托他人向本行政机关主张权利,并接受调查。逾期无人主张权利且不自行清理车辆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依法予以清理。

行政机关地址:北京市密云区西大桥路67号

联系电话:   010-89098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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