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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园街道关于清理白云街废弃无主三轮车的公告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果园街道办事处
  • 发布时间:2024-04-16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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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所有人、管理人:

经查,位于白云街桥下的车辆,涉嫌违反《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请您对该车辆自行清理和处置,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秩序。

请该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购买车辆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材料自行或委托他人向本行政机关主张权利,并接受调查。逾期无人主张权利且不自行清理车辆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依法予以清理。

行政机关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新西路2号

电话:010-69068610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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