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第一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案例(三)
山东博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案
单位名称:山东博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负责人:李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57657518692,住所:费县费城西蒙台路东
本行政机关接到王艳羽等89名工人投诉,反映在密云区巨各庄镇国家安全工程技术实验与研发基地项目存在拖欠工人工资的行为。本行政机关于2023年12月21日立案。
经查,该单位在密云区巨各庄镇国家安全工程技术实验与研发基地项目自2023年4月至2023年10月期间累计拖欠89名工人工资共计4572768.16元。2024年1月3日,本行政机关依法向该单位直接送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京密人社综执责字﹝2024﹞1号),责令该单位于2024年1月5日前改正上述行为,并于2024年1月8日前把改正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本行政机关,该单位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改正也未报送材料。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行为,构成“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该单位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