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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内非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水务局
  • 发布时间:2023-08-01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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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内非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事项类别:其他行政权力

三、事项编码:11110228000107959W3111017002000

四、审批对象: 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社会组织法人 行政机关 其他组织

五、实施机关:北京市密云区水务局

六、办理科室:建管科

七、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八、受理条件:

符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设定依据中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材料齐全;格式符合要求;签章有效。

九、申报材料:

1.申请单位(人)提交:营业执照(A4纸质,加盖单位公章)(政府部门核发,纸质、电子)(复印件1份)或事业法人证书(A4纸质,加盖单位公章)(政府部门核发,纸质、电子)(复印件1份)或机关事业单位编码(A4纸质,加盖单位公章)(政府部门核发,纸质、电子)(正本复印件1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A4纸质,加盖单位公章)(政府部门核发,纸质、电子)(复印件1份)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A4纸质,加盖单位公章)(政府部门核发,纸质、电子)(复印件1份)

2.北京市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内非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①备案表内容填写完整; ②备案表加盖建设单位、河湖管理单位公章; ③水行政主管部门留存1份、河湖管理单位留存1份、建设单位留存1份。)(申请人自备,纸质、电子)(原件3份)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1份;①报告中扉页、责任页、正文内容完整; ②扉页加盖建设单位公章,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公章; ③责任页格式中编写、项目负责、校核、审查、核定和批准的人员为手签原件;④验收组成员签字表为手签。)(申请人自备,纸质)(1份)

十、办理流程:受理 → 决定 → 发证

十一、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0.5个工作日

十二、受理部门:北京市密云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密云区新东路285号三层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

十三、咨询查询:电话查询:010-69041134

十四、收费标准:无

十五、收费依据:无

十六、批准形式:

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内非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通知书

北京市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内非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十七、监督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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