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关于太师屯镇养老服务中心灾后新建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公众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
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2月3日,我分局就太师屯镇养老服务中心灾后新建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进行了为期30天的网上和现场公示,公示期间收到4份公众反馈意见,现将意见反馈如下:
一、关于该项目用地权属问题:意见反馈人认为该宗地权利人应该为葡萄园村,不认可归镇集体经济联社所有,葡萄园村四至范围包含该地块,且有十几个村民的林权证在该范围内,未经村民认可,擅自将该宗地核发给镇集体经济联社。
建设单位意见:经核实,密云县太师屯镇合作经济联合社于2012年12月25日取得该用地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土地所有权人为密云县太师屯镇合作经济联合社。
分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纳。密云县太师屯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已取得该宗地集体土地所有权,如希望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由太师屯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变更为葡萄园村经济合作社,需葡萄园村经济合作社与太师屯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协商,将原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再按程序为葡萄园经济合作社颁发使用权证。
二、关于项目出入口问题:东侧出入口需经过危险化学品企业院内,存在安全隐患,建议不要占用。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将于近期与企业协商整体迁移事项,确保养老服务中心周边的环境安全。
分局意见:采纳公众意见。建议属地政府尽快与企业协商相关事宜。后续设计方案阶段将结合周边现状建筑情况,严格按照《建设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文件要求,落实消防等安全间距要求,确保项目安全。
三、该项目土地原租赁人与意见反馈人有债务纠纷,认为应先解决两者债务问题,再进行项目建设。
分局意见:本次为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公示,该意见与本次公示无关。
特此通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
2026年4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