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经管站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科目
为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23〕14号)文件要求,区经管站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多次召开由副站长李平主持的关于研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与《北京市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实施细则》有效衔接问题的专题会议,针对新会计科目设置、登记调整新账等方面进行了研讨。
为规范我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全区镇村使用统一的会计科目,区经管站召开专题座谈会,下发征求意见书,并到相关镇进行会计实操与交流指导,编制了《密云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科目》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重点解读》,科目设置具体化、明细化,达到全区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口径统一、内容统一,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工作能够平稳进行,有效提升村级财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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