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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解放区土地改革运动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委党史研究室
  • 发布时间:2021-04-14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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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四土改”

解决农民土地问题,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一项基本任务,也是夺取革命胜利的基本保证。抗日战争胜利后,由于土地依然高度集中在地主、富农手中,贫雇农只有很少土地或没有土地,只能依靠向地主、富农租种土地或出卖劳动力维持生活。为了支持农民渴望获得土地的正当要求,进一步动员人民群众支援解放战争,从而获得战胜敌人最基本的物质条件,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又称“五四指示”),决定将抗日战争期间实行的减租减息政策改变为“实现耕者有其田”政策。这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从削弱封建剥削向消灭封建制度跨进。各解放区根据中共中央“五四指示”,分别开展起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其第一阶段被称作“五四土改”。

1946年7月中旬,密云县东西部合并不久,中共密云县委便在东庄村召开土地会议,贯彻上级土改指示精神,部署密云县“五四土改”工作。冀东第十四专署专员马力参加会议并传达“五四指示”基本精神,阐述“五四指示”重大意义,宣讲学习毛泽东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共冀东区委还派来由刘光路领队的100余人工作队,协助密云县开展土地改革运动。“五四土改”的基本政策是“中间不动两头平”,即没收地主的大部土地、财产,分配给贫雇农;动员富农献出多余土地;不许侵犯中农利益。

为取得土改经验,县委书记冯东亲自带工作组到下河村搞试点。下河村有化、孟二姓地主,占有着下河村及周围村庄1000余亩土地,共有151户农民租种其土地,长期遭受剥削和压迫,因此贫雇农非常拥护土地改革。在政治动员和讲清政策基础上,由贫雇农选出代表组成清算委员会,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清算斗争。下河村地主抵制土改运动,收买坏人搞假清算,拉拢分裂贫雇农队伍,妄图蒙混过关。但在党组织和清算委员会领导下,贫雇农团结一心,认真清算地主剥削账,终于斗倒地主,取得清算斗争胜利。最终将该村地主的出租土地全部分给原佃户,其自营土地也大部被没收,分配给贫雇农。贫雇农通过土改分到土地,中农也得到一定利益,均对土改表示满意。

试点经验推广后,密云解放区土地改革运动迅速开展起来,先后有209个行政村进行了土改,占全县382个行政村的54.7%。1946年9月,由于全面内战爆发,国民党军向密云解放区发动进攻,“五四土改”不得不暂告结束。经过“五四土改”,密云解放区有9972户52850人分得地主土地44250亩,平均每人得地0.83亩,其中3420户贫农生活上升到中农水平。另外贫雇农还分得粮食152425公斤,牲畜79头(匹),房屋1899间。

“五四土改”成果及影响是巨大的,它第一次对封建土地制度实施了革命性变革,从根本上动摇了封建地主阶级统治基础,贫苦农民分到土地,生活有所改善,生产热情提高,为解放区发展生产、战胜经济困难、坚持长期斗争创造了必要条件。同时大幅提高了党和民主政府政治声望,得到实惠的贫苦农民由衷感谢党和民主政府,并在全国内战爆发后自觉把反击国民党军进攻同保卫胜利果实结合起来,为保卫解放区奠定了可靠群众基础。但是,密云地区“五四土改”存有两点不足之处,一是由于当地军事斗争形势日趋紧张,有些可以进行土改的村庄没有开展土改。二是有些村庄没有深入发动群众,只有少数积极分子参加,对农民搞强迫命令,因而使土改成果难以巩固。

二、土改复查

密云解放区土地改革第二阶段为土改复查。1947年3月,密云东西部解放区在反“蚕食”斗争取得阶段性胜利基础上,分别开始土改复查运动。土改复查根据中共中央指示精神进行,是对1946年贯彻中共中央“五四指示”情况进行的一次全面检查,主要解决“五四土改”中的“夹生饭”(即不彻底)问题。对贯彻中共中央“五四指示”不彻底的村庄要进行补课,群众没有充分发动起来的地方要重新发动,对保留土地过多的地主和未予清算的封建富农要重新清算,使豪绅恶霸一定受到惩罚,保证无地少地农民都能分到土地,在广大农村树立起贫雇农的政治和组织优势。复查斗争对象是封建地主和带封建性的富农。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清算或献田方式,把土地接收过来,分配给缺地少地农民。强调团结中农,不许侵犯中农(包括富裕中农)利益,保留个别富农,使之成为中农的保护线。

3月,河东密云县政府派出工作组,在新城子村首先进行土改复查试点。新城子村共有129户578人,1437亩土地。其中地主3户60人,占有土地514亩,人均8.56亩,占全村土地的35.7%,全部出租;富农1户10人,占有土地84亩,人均8.4亩,占全村土地的5.85%,自己耕种,雇短工;中农10户58人,占有土地240亩,人均4.1亩,占全村土地16%,自己耕种;贫农和佃农115户320人,自有或租种土地599亩,人均1.87亩,占全村土地的42.45%,口粮不能自给,多数人靠给地主、富农扛长活、打短工度日。1946年“五四土改”中,该村农民清算出地主土地434亩,分给贫雇农,1户富农献出30亩地、2户中农自愿献出13亩地分给贫农。1946年9月24日,国民党军进驻新城子村,地主当上大乡长,开始对土改中分地农民反攻倒算,1个月内地主富农向农民强行索取地租粮111.1市石(每市石约150公斤),夺回44户农民的新分土地。

1947年由于反“蚕食”斗争深入开展,国民党军被迫撤离新城子村,地主大乡长出逃,村政权得以恢复。县政府工作队进驻新城子村后,重新成立村清算委员会,开大会向干部和农民讲明土地复查的意义及政策,宣传解放战争大好形势,深入到贫农和佃户家里访贫问苦,挖穷根,算穷账,激发农民阶级觉悟和斗争意识。帮助农民认识到有民主政府作主,有人民武装撑腰,一定能斗倒地主,从而打消疑惧,挺起腰杆参加清算斗争。在工作组帮助下,农民被动员起来,投入到向地主进行清算斗争中。经过土地复查,新城子村向地主追回地租111.1石,没收地主土地500余亩分给贫雇农,37户赤贫户平均每人分得土地1.5亩,41户贫农平均每人分得土地0.8亩,140户贫雇农分到各种物品1080件。为不损害中农利益,把2户中农自愿献出的土地退还。

5月,河东密云县召开区委书记联席会议,传达和学习冀东区党委有关土改复查工作指示,推广新城子村试点经验,对全县复查工作进行部署。会后县委派出复查工作队奔赴各区,指导开展土改复查。一区墙子路村、二区塘子村、三区曹家路村、四区北庄村、五区东庄禾村、六区镇罗营村等22个村被确定为典型村,首先开展土改复查。典型村逐户登记原有土地和“五四土改”分配土地情况,进行土地再分配,“填平补齐”,同时没收分配地主浮财,惩处有罪恶的地主分子。密云县土改复查虽顺利开展,但多数村庄进行的不彻底。原因在于部分干部工作急于求成,粗枝大叶,一村复查工作没结束就转入他村;有的村没有广泛发动群众,引导农民深入算剥削账,致使基本群众觉悟不高,贫雇农的政治优势并未真正树立起来;有的村干部把土改复查与春耕生产对立起来;有的村给地主、富农保留土地过多,贫雇农缺少土地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7月下旬,中共密云县委再次召开扩大会议,检查土改复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会议提出反对复查工作中存在的右倾思想,强调要充分发动群众,重点提高基本群众思想觉悟,“翻身必先翻心”;参加土改复查工作的各级干部要坚定地站在贫雇农民方面,各地党组织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积极带领农民和封建势力做坚决斗争。这次会议对后期土改复查工作深入开展起到纠偏和推动作用。此后,土改复查工作在整个河东地区轰轰烈烈开展起来,100余个村庄的农民通过算穷账、挖穷根,提高了阶级觉悟,贫雇农夺回长期被地主阶级霸占的土地和财产,重新成为土地主人。昔日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豪绅恶霸,一个个威风扫地,血债累累的还被镇压。

河西乙化县于1947年5月开始进行土改复查工作。河西多数村庄1946年没有进行“五四土改”,所以多数村庄是土改补课,而不是土改复查。5月,中共乙化县委在石塘路召开扩大会议,传达中共中央“五四指示”和“七一决定”,学习毛泽东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部署土地改革工作,决定在一、二、五区进行土改先行试点。6月中旬,三个先行土改区在分别开办土改骨干培训班并选择一个村庄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基础上,全面展开土地改革运动。仅一个月就清算出大量地主土地,分给贫雇农和部分中农,有些村庄消灭了赤贫。但在运动中,有些地方没有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没有“诉苦翻心”,贫雇农的思想觉悟没有明显提高,也没有树立起贫雇农政治优势,甚至个别地方的土改被反动地主扭转了方向。7月21日,中共乙化县委又在马营召开扩大会议,检查土改进展情况,检讨土改中出现的问题,对土改工作进行再发动。会议要求土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彻底消灭封建土地所有制,彻底打垮地主阶级封建统治,要与反特斗争相结合,让广大贫雇农实现翻身并建立起统治权力。会后,一、二、五区干部联合组成土改工作团,选择五区的岭东、庄窠、王庄三个村作试点,进行火线练兵。首先将群众充分发动起来,召开大会控诉、斗争大地主,造成强大革命声势,然后经过诉苦、反特、清算和分配诸阶段,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土改目标。8月,土地改革运动在乙化县全面展开,除铁路沿线被国民党军控制的少量村庄外,多数村庄都经过土改发动工作开始进行土改,其中经过一次发动的村庄有54个,经过两次发动的村庄有59个,形成前所未有的浩大声势。三、四、六区是敌我交错的游击区,这些区在土改工作团统一领导下,依靠地方部队掩护,进行火线土改,重点是分配地主浮财,其中四区至9月底已有22个村完成火线土改。广大贫苦农民通过土改运动摆脱了封建统治的桎梏,拥有了自己的土地,夺取了农村政治统治权,支援解放战争的热情空前高涨。

1947年9月,乙化县委土改初步总结

土改复查运动中也出现一些偏差和失误。河东一些地区出现“左”倾偏差和过激行为,如对地主、富农不加区别一样打击,将一些中农错划成地富没收土地财产、镇压反革命分子手续不齐全等。虽然密云县委多次重申正确对待富农、严禁侵犯中农利益、健全杀人手续等政策,但同时提出“92%的群众意见就可以修改政策”,使原已出现的“左”倾偏差又有新的发展。河西地区在土改复查运动中,把抗日战争时期党对地主、士绅所做的统战工作当作“传统的上层路线”加以批判,从而全盘否定了统一战线工作成绩,还把土改和“反国特”运动结合起来,加之政策掌握不准,扩大了打击面,甚至把一些中共党员也打成国民党特务,把党支部打成“国特支部”,致使一些党员和区村干部被批斗甚至被冤杀。在分配土地过程中,有些地区没有认真执行“中间不动两头平”的要求,另搞一套“三等九级”,致使一批中农土地被分掉,严重侵犯了中农利益。然而,土改复查运动成绩是主要的,其对变革农村生产关系、改善农民生活、调动农民参军参战积极性起到重要作用。

三、平分土地

1947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颁布《中国土地法大纲》(简称《大纲》),这是一个彻底反封建的土地革命纲领。《大纲》规定:“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废除一切地主的土地所有权。废除一切乡村中在土地制度改革以前的债务。”《大纲》肯定了1946年“五四指示”提出的“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原则,改正了“五四指示”中对地主照顾太多的不彻底性,明确规定:“乡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由乡村农会接收,连同乡村中其他一切土地,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在土地数量上抽多补少,质量上抽肥补瘦,使全乡村人民均获得同等的土地,并归个人所有。”①贯彻执行《大纲》,密云解放区土地改革运动进入平分土地阶段。

1947年11月22日,河东中共密云县委在墙子路村召开土地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土地会议精神,学习《大纲》,部署平分土地工作。在学习中,县委班子成员对照《大纲》带头检讨在土改复查工作中的“右倾”思想偏差,与会干部进行整风与“三查”(查阶级、查思想、查作风)。为加强对平分土地工作的领导,县委主要干部作出调整,任久林任县委书记,林田任县长。同时建立密云县新农会,专职领导全县平分土地运动,内设5个工作队。会后,新农会各工作队派出多支工作组,分赴三、四、五、六区的21个重点村,指导平分土地工作。12月,河西中共乙化县委也在张家坟村召开平分土地会议,贯彻学习《大纲》,部署开展平分土地运动,派出平分土地工作队到各区指导工作,并由各村抽选出500余名苦大仇深的贫雇农在马营、石塘路、赶河厂3个村集中培训,作为平分土地运动骨干力量。

平分土地运动首先要充分发动群众,树立起贫雇农的政治优势。工作组(队)进村后,不再依靠原有群众团体,直接到最贫苦农民中间去扎根,帮助农民提高阶级斗争觉悟,宣传《大纲》和区党委的《告农民书》,解释平分土地各项政策,动员贫雇农团结起来,依靠自身力量开展平分土地运动,从而确立贫雇农的政治优势。贫雇农被动员起来后,召开全村大会,正式成立村贫农团,同时冻结村党支部活动,一切权力归贫农团,由贫农团领导平分土地。通过查阶级、定成分、划清阶级阵线,将村里经过考察、出身表现都好的干部、党员吸收进贫农团,同时建立贫农团领导下、以贫雇农为骨干的群众组织村新农会,吸收中农参加。在发动群众基础上,开展对地主的控诉斗争。组织贫雇农诉阶级剥削之苦,忆阶级压迫之恨,挖穷根,算穷账,召开群众大会斗争地主分子,把地主威风打下去,让他们低头认罪。然后没收地主土地和财产,征收富农多余土地和财产,在贫农团主持下,丈量土地,清理浮财、房产,进行平分。分配浮财时,优先照顾最困难、最需要的贫雇农,土地则按照全村人口平均分配。

密云地区平分土地运动发展迅速,声势浩大,除少数敌占区和边缘村外,解放区村庄全部开始平分土地,一大批没有经过“五四土改”或土改不彻底村庄短时间内跟上了运动进程。平分土地运动基本实现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耕者有其田”的目标,历史意义重大。但在运动中出现了一些以“左”倾偏向为主的偏差和错误。主要表现:一是对地主和富农、地主中的大中小和恶霸非恶霸不加区别,以同样方式斗争,或者将地主“扫地出门”不给生活出路;二是打击面过大,一些地区把中农错划成地主、富农,严重侵犯中农利益,如河东下栅子村有26户、大龙门村有17户中农被斗并被错分财产等;三是一些地区出现乱打乱杀现象;四是过高估计了党内不纯,踢开基层党组织搞土改,使许多党员干部无辜受到打击。上级党委要求将那些不便于在当地搞土改的地富家庭出身干部调往别处或送到党校学习,但在执行中却变成“搬石头”,凡是地富家庭出身干部都被当成运动“绊脚石”,有的被停职,有的被关押,有的被斗争甚至被打死。一些村庄甚至规定村党支部书记、村长、村治保主任、民兵中队长、村农会主任不准参加贫农团。

平分土地,是一场消灭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极其尖锐的阶级斗争,必然遭到地主阶级的激烈反抗,加之运动中出现许多“左”倾极端行为,伤害了一批党员干部和基本群众,给地区工作造成一定损失。密云解放区一度出现混乱,有的党员干部被错误斗争后情绪低落信念动摇,一批地富分子逃到国民党统治区公开加入伙会,使本来经过打击已经奄奄一息的伙会又死灰复燃,再度猖狂,不断骚扰解放区,破坏平分土地运动。

1948年3月,遵照1947年12月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关于目前党的政策中的几个问题》的党内指示,密云河东、河西解放区开始全面纠正平分土地运动中工作上的偏差。按照《中国土地法大纲》中团结中农的要求,正确地对待中农,把错划成地富成分的坚决改正过来,在不挫伤贫雇农情绪前提下,尽量退还错分中农的土地财产,其原有土地已分配给贫雇农的,从没收地主土地中给予补偿,原财产退还不了的,由政府按价退赔粮食。坚决制止乱打乱杀现象,建立人民法庭,确有罪恶的地主、恶霸等要由人民法庭审理,视其罪恶轻重依法制裁,严禁私捕乱杀。纠正踢开基层党组织搞土改的“左”倾偏差,按照组织原则整顿重建党的基层组织,恢复党组织的核心领导职能。要求党组织能公开的都要公开,接近敌占区的边缘村、不具备公开条件的可暂不公开。河东密云县有68个村进行公开整党,40个边缘村党组织进行了秘密整党。在公开整党中,吸收部分贫雇农代表参加,帮助党组织对党员进行鉴定和审查,清除阶级异己分子和有严重问题党员,恢复被错斗党员的组织生活,召开新老干部、党员和贫农团干部联席会,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隔阂,增进团结。经过纠偏和整顿,中农利益得到保护,一些受损群众的怨气得到平息,乱打乱杀现象被有效禁止,党的基层组织重新焕发出生机和活力,解放区内社会稳定,各项工作恢复正常,党心民心凝聚在一起,为夺取解放战争彻底胜利而继续奋斗。

1948年12月,密云河东河西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运动胜利结束。12日,河东以墙子路为试点给农民颁发土地证,全村155户共发证180份。随后向高庄子、杨各庄等260个进行土改村庄都颁发了土地证。河西乙化县也陆续给分到土地的农民颁发土地证。民主政府为农民颁发土地证,从法律上确定其土地所有权,农民从此真正成为了土地主人。

1948年解放区民主政府颁发给农民的土地证

土地改革运动推翻了密云地区千百年来的封建土地所有制,消灭了封建的生产关系,使广大农民,特别是贫雇农获得了政治和经济翻身。农民政治觉悟提高,生活条件改善,支援解放战争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为保卫和巩固解放区奠定坚实基础。密云地区土地改革运动虽然出现过左的错误和偏差,但在党的领导下及时得到了纠正,地方党组织在发现和纠正错误的同时经受住考验和锻炼,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党员队伍更加纯洁,领导力和凝聚力不断提高,赢得解放区军民的真心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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