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蔚庭
倪蔚庭(1912—1956) 黑龙江省宁安县人。北平朝阳大学法律系肄业。1938年在冀中抗日根据地参加工作。1940年调入平北,参与开辟丰滦密抗日根据地,历任丰滦密联合县政府科长、滦昌怀联合县县长。194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2年10月,在“臭水坑事件” 后极端严酷形势下,接任丰滦密联合县县长,领导开展反“扫荡”、反“蚕食”、反“人圈”、锄奸反特、反经济封锁等抗日斗争。实行民主选举,恢复和巩固基层抗日民主政权,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开展大生产运动,战胜严重经济困难。1944年5月,与冀东第五区队区队长师军、丰滦密联合县县委书记兼五区队政委胡毅共同为白乙化烈士、王波烈士、臭水坑事件、冯家峪战斗、张家坟七烈士等分别修建纪念碑。1944年10月,离开密云到中共晋察冀分局参加整风学习。解放战争时期调入东北任牡丹江专区副专员等职。新中国成立后历任驻朝鲜大使馆经济参赞、中国进出口公司副经理等职。1956年6月在北京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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