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密云水库潮河坝下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的批复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市密云区穆家峪镇人民政府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8000108513N | 工商注册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白庆杰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密环审字〔2024〕5号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北京市密云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密云水库潮河坝下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的批复 |
许可编号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的批复 | ||
许可内容 | 北京市密云区穆家峪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密云水库潮河坝下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编号:密环审20240005)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拟建项目位于密云水库潮河输水隧道下游至万岭桥上游,建设密云水库潮河坝下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占地面积175174平方米,计划投资约10539万元。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扬尘、废水、噪声、固体废物。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你单位按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方案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进行建设。 二、建设内容:本工程范围起点为潮河输水隧洞下游(0+000),终点为万岭桥(1+308)下游,河道全长1.3k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为河道疏挖扩挖1.3km、河道防冲护砌1.3km、新建巡视便道2.5km、修复水文测验断面一处、新建雨水口1座、河道生态修复约1.5万m2。 三、拟建项目建设及运营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规定。 2.施工过程严格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施工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落实《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相关要求。 四、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之日起五年内(2024年5月22日-2029年5月22日),项目未能开工建设的,本批复自动失效。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环保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五、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必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办理自主验收手续。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4-05-22 | ||
有效期自 | 2024-05-22 | 有效期至 | 2029-12-31 |
当前状态 | 有效 | ||
许可机关 | 北京市密云区生态环境局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80001079325 |
数据来源单位 | 北京市密云区生态环境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80001079325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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