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益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未遵守相关规定案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益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码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65568775022 | 工商注册号 | |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法定代表人 | 张秀平 | ||
| 处罚决定文书号 | 京建法罚(密建)字〔2026〕第710003号 | ||
| 违法行为类型 | 警告、罚款 | ||
| 违法事实 | 2017年6月1日至今,北京益田物业管理对北京密云区亚澜湾小区提供事实物业服务,物业服务标准3级,小区一共219户,服务面积33000平方米,小区至今未成立业委会。 2025年5月小区业主装修期间存在未经批准擅自违法建设行为,2025年12月北京益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发现违建,几次上门沟通劝阻制止违建行为,劝阻制止无效,2026年1月26日报告属地街道执法队。 北京益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北京密云亚澜湾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时,发现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未及时报告行政执法机关。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上述事实有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询问笔录、居委会物业事实服务证明等证据为证。 2026年1月28日,对北京益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京建法改(密建)字[2026]第710008号),要求该企业2026年1月30日前完成整改。该企业于2026年1月29日提交整改资料。经复核,该企业已实际完成整改。 北京益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发现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未及时报告行政执法机关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北京益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规定期间内没有陈述、申辩。 北京益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了《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证据确实、充分,北京益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以上违法事实没有异议,责令改正限期内改正违法行为,依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九十二条、《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9800B010规定,给予北京益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警告,处7000.00元的行政处罚。 | ||
| 处罚依据 |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四)项 | ||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 | ||
| 处罚内容 | 警告,处7000元的罚款 | ||
| 罚款金额(万元) | 0.7 | 没收违法所得_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3-13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处罚公示截至日期 | 2027-03-12 | ||
| 处罚机关单位 | 北京市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处罚机关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8000107772X |
|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 | 北京市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8000107772X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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