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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卓远一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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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5-12-17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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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卓远一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6078550889Y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李文悦
处罚决定文书号 京建法罚(密建)字〔2025〕第710044号
违法行为类型 罚款
违法事实 2025年11月24日密云区住建委安全监督科检查人员到密云区新南路40号1幢1层局部、7-10层室内装修工程进行检查时,发现北京卓远一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存在以下问题: 1.一层大厅超过2米的移动式操作平台一名工人正在作业,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高处作业人员未系挂安全带,不符合《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55034-2022)第3.2.1要求;2.大风预警期间该项目正在室外门处作业平台上进行焊接作业,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标准》(GB/T50720-2011)(2025年版)第6.3.1。条第7项的要求;3.施工现场门头处脚手架操作平台操作面以下未用安全网封闭,作业层下方应设置水平安全网,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第2部分:防护设施》中的第4.1.3条要求;4.施工现场一层大厅一个电路控制3三台用电设备未设置专用开关箱,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第一部分:通则》(DB11/T 945.1-2023)第3.10.11条的要求。 安全监督科于2025年11月24日向北京卓远一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单位于2025年11月27日前改正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通过2025年12月3日北京卓远一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询问及调取相关资料查明:密云区新南路40号1幢1层局部、7-10层室内装修工程北京鑫悦酒店有限公司建设,北京卓远一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施工许可证号为【2025】施【密】建字0022号 。北京鑫悦酒店有限公司与北京卓远一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上述工程中,一层大厅超过2米的移动式操作平台一名工人正在作业,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高处作业人员未系挂安全带,不符合《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55034-2022)第3.2.1要求;2.大风预警期间该项目正在室外门处作业平台上进行焊接作业,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标准》(GB/T50720-2011)(2025年版)第6.3.1。条第7项的要求;3.施工现场门头处脚手架操作平台操作面以下未用安全网封闭,作业层下方应设置水平安全网,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第2部分:防护设施》中的第4.1.3条要求;4.施工现场一层大厅一个电路控制3三台用电设备未设置专用开关箱,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第一部分:通则》(DB11/T 945.1-2023)第3.10.11条的要求,造成事故隐患。北京卓远一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存在4项安全隐患,其中1条涉及强制性标准。 上述事实有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询问笔录、合同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北京卓远一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对其上述违法事实没有异议,北京卓远一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提出陈述、申辩的意见。 北京卓远一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已经违反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北京卓远一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存在4项事故隐患,其中1项涉及强制性条款。但及时改正违法行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按照《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7000A020,从轻处罚。
处罚依据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北京卓远一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1 没收违法所得_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2-17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处罚公示截至日期 2026-12-16
处罚机关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处罚机关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228000107772X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228000107772X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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