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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联华远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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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5-11-04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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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中联华远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4MA00FFDQ5J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贾风英
处罚决定文书号 京建法罚(密建)字〔2025〕第71003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处罚
违法事实 2025年10月1日密云区住建委安全监督科检查人员到密云区长安新村和南菜园新村旧城改建棚户区改造项目(0080-1#住宅楼等17项)工程进行检查时,发现北京中联华远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施工存在以下问题:1、施工现场基坑南侧堆放保温材料未使用防火布苫盖。2、现场基坑南侧高度超过2米的平台正在进行施工作业未设置临边防护且工人未系挂安全带。 安全监督科于2025年10月1日向北京中联华远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北京中联华远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需进一步调查核实,该案于2025年10月13日予以立案。 通过2025年10月24日对北京中联华远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询问及调取相关资料查明:长安新村和南菜园新村旧城改建棚户区改造项目(0080-1#住宅楼等17项)工程由北京绿洲博园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北京房修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施工许可证号为【2025】施【密】建字0004号 。北京房修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劳务分包单位北京中联华远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北京房修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劳务作业部分交给北京中联华远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单位施工。上述工程中,第一项:现场基坑南侧高度超过2米的平台正在进行施工作业未设置临边防护且工人未系挂安全带。不符合《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 55034-2022)3.2.1。第二项:施工现场基坑南侧堆放保温材料未使用防火布苫盖。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中6.2.2。造成事故隐患。北京中联华远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一条强制性标准。 上述事实有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询问笔录、合同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北京中联华远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对其上述违法事实没有异议,北京中联华远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未提出陈述、申辩的意见。 北京中联华远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已经违反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北京中联华远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存在1项事故隐患,本项涉及强制性条款。但及时改正违法行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按照《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7000A020,从轻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北京中联华远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1 没收违法所得_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1-04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处罚公示截至日期 2026-11-03
处罚机关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处罚机关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228000107772X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228000107772X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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