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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宏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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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5-11-03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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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赤峰宏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404783022096R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王书奎
处罚决定文书号 京建法罚(密建)字〔2025〕第710034号
违法行为类型 罚款
违法事实 2025年10月7日密云区住建委安全监督科检查人员到密云县溪翁庄镇京密引水渠调节池东侧A-02、B-02、B-03、B-04地块项目(云溪花园A-02地块住宅小区8#住宅楼等13项)工程进行检查时,发现赤峰宏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存在以下问题:1、21#楼西单元二层架体与主体间未设置连墙件。2、12#楼西南角底部立杆变形,局部架体悬空。3、20#楼北侧保温材料存放未使用防火布苫盖。 安全监督科于2025年10月7日向赤峰宏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消除安全隐患。 赤峰宏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需进一步调查核实,该案于2025年10月13日予以立案。 通过2025年10月24日对赤峰宏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询问及调取相关资料查明:密云县溪翁庄镇京密引水渠调节池东侧A-02、B-02、B-03、B-04地块项目(云溪花园A-02地块住宅小区8#住宅楼等13项)工程由北京宁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施工总承包单位是赤峰宏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施工许可证号为【2019】施【密】建字0032号 。北京宁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赤峰宏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上述工程中发现以下问题:1、21#楼西单元二层架体与主体间未设置连墙件,不符合《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55023-2022中的4.4.6。2、12#楼西南角底部立杆变形,局部架体悬空,不符合《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55023-2022中的5.3.4第二项。3、20#楼北侧保温材料存放未使用防火布苫盖,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中6.2.2。 赤峰宏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对其上述违法事实没有异议,赤峰宏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未提出陈述、申辩的意见。 赤峰宏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已经违反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赤峰宏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存在3项安全隐患行为,且其中违反2条强制性标准,但赤峰宏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积极配合调查,按照《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7000A020,从中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赤峰宏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2 没收违法所得_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1-03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处罚公示截至日期 2026-11-02
处罚机关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处罚机关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228000107772X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228000107772X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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