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永丰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不履行安全职责案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永丰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码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1MA01NE191Q | 工商注册号 | |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法定代表人 | 何伟 | ||
| 处罚决定文书号 | 京建法罚(密建)字〔2025〕第710028号 | ||
| 违法行为类型 | 警告、罚款 | ||
| 违法事实 | 2025年7月11日密云区住建委安全监督科检查人员到领融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智能电力产业基地项目(领融1#生产厂房)工程进行检查时,发现北京永丰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经现场核实,安拆单位北京永丰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安拆操作人员:梁振川、赵龙、王强、全利林与建筑备案安装人员不一致。此项违反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五)项。 安全监督科于2025年7月11日向北京永丰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单位立即整改该行为。 北京永丰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对其上述违法事实没有异议,北京永丰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未提出陈述、申辩的意见。 北京永丰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已经违反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 ||
| 处罚依据 |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违反本规定,安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未履行第十二条第(二)、(四)、(五)项安全职责的。 |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 处罚内容 | 对北京永丰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予以警告,并处以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
| 罚款金额(万元) | 1 | 没收违法所得_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7-23 | 处罚有效期 | 2099-07-22 |
| 处罚公示截至日期 | 2026-07-22 | ||
| 处罚机关单位 | 北京市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处罚机关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8000107772X |
|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 | 北京市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8000107772X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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