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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趣悦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来源: 北京市密云区文化和旅游局
  • 发布时间: 2026-09-11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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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趣悦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5MABUK1E13C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朱建国
处罚决定文书号 (密)文执罚〔2026〕第0000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事项、旅行社未通过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向旅游行政部门进行团队旅游信息备案
违法事实 该单位于2026年7月31日,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中未载明旅游行程中餐饮服务安排及标准、旅行社经办人的姓名,存在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事项的违法行为,无违法所得。同时,该单位于2026年7月31日,存在旅行社未通过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向旅游行政部门进行团队旅游信息备案的违法行为,无违法所得。且都系初次被查处。无从轻、减轻或者从重情形。
处罚依据 《旅行社条例》《北京市旅游条例》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2026年8月25日,北京市密云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人员高文满(01001521002)、赵一丁(01001521018)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依法在北京市密云区百世城商业街9号楼1层113对北京趣悦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密云百世城商业部招徕的“7月31日密云店一日游”旅游活动进行行政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该旅游活动为该单位组织,执法人员要求提供此次旅游活动的旅游合同,该单位提供了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合同编号:ECBJ260730W1OBVX),旅游合同中未载明旅游行程中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旅行社经办人的姓名,涉嫌存在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不规范的行为。我单位执法人员要求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到我单位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检查时该单位谢文超在场,并告知其在现场检查中的权利和义务。2026年8月25日,你单位被本机关以普通程序立案。 2026年9月2日,本案调查终结。现已查实,该单位于2026年7月31日,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中未载明旅游行程中餐饮服务安排及标准、旅行社经办人的姓名,存在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事项的违法行为,无违法所得。同时,该单位于2026年7月31日,存在旅行社未通过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向旅游行政部门进行团队旅游信息备案的违法行为,无违法所得。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拟对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20000元。同时,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旅游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北京市旅游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拟对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5000元。 综上,拟对该单位上述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合并如下: 罚款人民币25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2.5 没收违法所得_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9-10 处罚有效期 2027-09-10
处罚公示截至日期 2027-09-09
处罚机关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机关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2280001081938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2280001081938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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