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之星(北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华夏之星(北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8MAE5RDRM1K | 工商注册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黄婷婷 | ||
处罚决定文书号 | (密)文执罚〔2025〕第000018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旅行社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 | ||
违法事实 | 2025年5月24日至2025年06月23日期间,华夏之星(北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为了尽快促使游客陈女士订购产品,对旅游产品的价格、往返机票、购物行程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旅游者发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规定。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华夏之星(北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5 | 没收违法所得_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7-21 | 处罚有效期 | 2026-07-21 |
处罚公示截至日期 | 2026-07-20 | ||
处罚机关单位 | 北京市密云区文化和旅游局 | 处罚机关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80001081938 |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 | 北京市密云区文化和旅游局 |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80001081938 |
备注 |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