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区法兴寺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市密云区法兴寺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71110118554800990M | 工商注册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于建新 | ||
处罚决定文书号 | (密)文执罚〔2025〕第001001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为违法宗教活动提供条件。 | ||
违法事实 | 该单位于2025年4月4日至2025年4月5日期间,为违法宗教活动提供条件。 | ||
处罚依据 | 《宗教事务条例》 | ||
处罚类别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 ||
处罚内容 | 该单位于2025年4月4日至2025年4月5日期间,存在为违法宗教活动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违法所得共计597元、无非法财物。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宗教事务条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我单位已责令该单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于2025年5月27日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密)文罚告字〔2025〕第001001号 ),该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要求。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第七十一条“为违法宗教活动提供条件的,由宗教事务部门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非法财物的,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情节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房屋、构筑物的,由规划、建设等部门依法处理;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规定,并参照《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基准》,现对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97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_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597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6-05 | 处罚有效期 | 2026-06-05 |
处罚公示截至日期 | 2026-06-04 | ||
处罚机关单位 | 北京市密云区文化和旅游局 | 处罚机关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80001081938 |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 | 北京市密云区文化和旅游局 |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80001081938 |
备注 |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