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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蓝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来源: 北京市密云区文化和旅游局
  • 发布时间: 2024-09-09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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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蓝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22839906462X1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张军
处罚决定文书号 (密)文执罚〔2024〕第0000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
违法事实 现已查实,该单位于2024年6月22日晚,公安机关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该单位存在接纳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因发现是未成年人,对其所有消费都已退款,无违法所得。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参照《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给予该单位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1 没收违法所得_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9-03 处罚有效期 2024-09-03
处罚公示截至日期 2025-09-02
处罚机关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机关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2280001081938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2280001081938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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