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悠程去哪儿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密云区新中街门市部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悠程去哪儿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密云区新中街门市部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8MACCFEGU7Q | 工商注册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杨晓梅 | ||
处罚决定文书号 | (密)文执罚〔2024〕第000013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未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证明 | ||
违法事实 | 该单位于2023年03月20日与2024年05月11日期间,旅行社服务网点未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 ||
处罚依据 |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2024年05月11日,北京悠程去哪儿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密云区新中街门市部因涉嫌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未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证明,被我机关以普通程序立案。2024年05月16日,该单位负责人杨晓梅前来我单位接受调查询问,执法人员制作调查询问笔录1份。杨晓梅确认了该单位于2023年03月20日与2024年5月11日期间存在上述违法行为,补充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材料,并对违法事实进行了签字确认。 现已查实,该单位于2023年03月20日与2024年05月11日期间,旅行社服务网点未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我单位已责令该单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于2024年05月24日向该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密)文罚告字〔2024〕第000008号 ),该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要求。依据《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擅自引进外商投资、设立服务网点未在规定期限内备案,或者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未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证明的,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并参照《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对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壹仟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1 | 没收违法所得_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6-03 | 处罚有效期 | 2024-06-03 |
处罚公示截至日期 | 2025-06-02 | ||
处罚机关单位 | 北京市密云区文化和旅游局 | 处罚机关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80001081938 |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 | 北京市密云区文化和旅游局 |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80001081938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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