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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生态园(北京)有限公司
  • 来源: 北京市密云区水务局
  • 发布时间: 2024-04-25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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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清溪生态园(北京)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8MACANG1N1B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刘立山
处罚决定文书号 密水罚字〔2024〕第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清溪生态园(北京)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从自备井中取水。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对你单位作出处以罚款21000元(贰万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2.1 没收违法所得_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4-25 处罚有效期 2024-07-25
处罚公示截至日期 2024-07-25
处罚机关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水务局 处罚机关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228000107959W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水务局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228000107959W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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