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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鑫大地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 来源: 北京市密云区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时间: 2025-07-09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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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鑫大地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2281030072484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仇进山
处罚决定文书号 密环罚〔2025〕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规定。
违法事实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5月15日对你公司位于北京市密云区太师屯镇芦头矿区防洪安全治理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你公司注册成立于2000年12月,主要业务为开展土石方。施工现场检查时处于正常作业状态,现场有科特340D2L型号挖掘机一台。型号为340D2L;环保登记编码为3-10009309;出厂编号:CAT0340DPJEE11244;出厂日期:2019年4月;生产厂家:卡特彼勒徐州有限公司;发动机额定净功率:213KW,我局委托经纬汇达(北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台挖掘机尾气排放进行监测,监测该台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平均值为0.96m-1,超过《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不透光烟度法中Ⅱ类排气烟度标准值0.8m-1。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京政发[2021]16号)的要求,自2021年12月1日起,在本市密云区部分区域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本次检查地点不在此区域内。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五千元的罚款。”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处罚款人民币五千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0.5 没收违法所得_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7-09 处罚有效期 2026-01-09
处罚公示截至日期 2026-01-09
处罚机关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生态环境局 处罚机关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2280001079325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生态环境局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2280001079325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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