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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奔宝奥车诚汽车维修服务店
  • 来源: 北京市密云区十里堡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 2024-11-12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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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奔宝奥车诚汽车维修服务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110118MACB7G991N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谢伟
处罚决定文书号 京密十里堡镇罚字〔2024〕012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违法事实 2024年10月21日10时00分,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在位于北京市密云区明珠花园小区丙1号楼1层1-02北京奔宝奥车诚汽车维修服务店门前堆放汽车轮胎等杂物,存在未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行为,遂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2024年10月21日10时00分,当事人在北京市密云区明珠花园小区丙1号楼1层1-02北京奔宝奥车诚汽车维修服务店门前堆放汽车轮胎等杂物,未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经纠正,当事人立即改正了上述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佐证。2024年10月25日,执法人员已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当事人没有陈述、申辩意见,没有从轻、减轻或从重的情形。
处罚依据 依据《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2024年10月21日10时00分,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在位于北京市密云区明珠花园小区丙1号楼1层1-02北京奔宝奥车诚汽车维修服务店门前堆放汽车轮胎等杂物,存在未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行为,遂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2024年10月21日10时00分,当事人在北京市密云区明珠花园小区丙1号楼1层1-02北京奔宝奥车诚汽车维修服务店门前堆放汽车轮胎等杂物,未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经纠正,当事人立即改正了上述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佐证。2024年10月25日,执法人员已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当事人没有陈述、申辩意见,没有从轻、减轻或从重的情形。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参照《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京城管发〔2023〕67号)的相关规定,罚款数额=200×(1+常量系数+区域系数),同时综合考量本案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实际情况,本机关于2024年11月6日决定对你给予罚款贰佰元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02 没收违法所得_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1-06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处罚公示截至日期 2025-02-06
处罚机关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十里堡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2280001084258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十里堡镇人民政府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2280001084258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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