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檀城(北京)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情况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檀城(北京)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码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8MA0219TY1D | 工商注册号 | |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法定代表人 | 朱怀伟 | ||
| 处罚决定文书号 | 京密人社综执罚字〔2026〕2号 | ||
| 违法行为类型 | 对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 ||
| 违法事实 | 2025年11月19日,本行政机关接到马某投诉,反映该单位拖欠其2025年9月13日至11月14日工资。本行政机关于2025年11月21日立案调查。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行政机关执法人员于2025年11月21日,向该单位送达了《调查询问书》(京密人社综执询字〔2025〕425号),请该单位于2025年11月26日上午9时0分派员携带指定的有关材料到本行政机关接受询问,该单位逾期未报送相应书面材料且未派员接受询问。2025年12月2日,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三十条第(二)项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向该单位送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京密人社综执责字〔2025〕82号,责令该单位改正“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的行为,限该单位于2025年12月12日上午9时派员到本行政机关接受询问并携带相关材料。该单位逾期未报送相应书面材料且未派员接受询问。 | ||
| 处罚依据 |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 处罚内容 |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行政机关于2026年3月2日决定对该单位作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人民币20000元。 | ||
| 罚款金额(万元) | 2 | 没收违法所得_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3-02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处罚公示截至日期 | 2027-03-01 | ||
| 处罚机关单位 | 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处罚机关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85636164230 |
|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 | 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85636164230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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