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城建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责改不改的行为进行处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城建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码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101720701C | 工商注册号 | |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法定代表人 | 徐俊达 | ||
| 处罚决定文书号 | 京密人社综执罚字〔2025〕23号 | ||
| 违法行为类型 | 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或者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责改不改的行为进行处罚 | ||
| 违法事实 | 2025年10月14日依法向该单位送达《调查询问书》(京密人社综执询字(2025)27号),要求该单位于10月23日向本行政机关报送指定书面材料,该单位派人于10月23日到本行政机关接受调查,但所提供材料不齐,未携带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相关材料,经过询问该单位未办理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经查,该单位存在“未按规定开设或者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行为,本行政机关于2025年11月3日依法向该单位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京密人社综执责字〔2025〕62号),限该单位于2025年11月11日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向本机关提供改正后的书面材料,该单位逾期未改。 | ||
| 处罚依据 |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 处罚内容 |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罚款99000元整。 | ||
| 罚款金额(万元) | 9.9 | 没收违法所得_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12-25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处罚公示截至日期 | 2026-06-24 | ||
| 处罚机关单位 | 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处罚机关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85636164230 |
|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 | 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85636164230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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