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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
  • 来源: 北京市密云区交通局
  • 发布时间: 2026-06-18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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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金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3101202680X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处罚决定文书号 京交【密】〔2026〕第0301-0277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违法事实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现案件调查终结,认为当事人构成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号为C19755A010的违法情形对应的裁量幅度为“对生产经营单位处2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执行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罚款”),本机关于2026年06月12日作出如下处罚决定:罚款壹万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1 没收违法所得_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6-12 处罚有效期 2026-06-27
处罚公示截至日期 2026-09-12
处罚机关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交通局 处罚机关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228774735844J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交通局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228774735844J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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