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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通易达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
  • 来源: 北京市密云区交通局
  • 发布时间: 2026-06-18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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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华通易达商贸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228MA01Q17W9J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处罚决定文书号 京交【密】〔2026〕第0302-017735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违法事实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现案件调查终结,认为当事人构成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号为C19755A030的违法情形对应的裁量幅度为“对生产经营单位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执行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9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本机关于2026年06月12日作出如下处罚决定:罚款肆万伍仟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4.5 没收违法所得_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6-12 处罚有效期 2026-06-27
处罚公示截至日期 2026-12-12
处罚机关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交通局 处罚机关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228774735844J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交通局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228774735844J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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