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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天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案
  • 来源: 北京市密云区交通局
  • 发布时间: 2026-05-22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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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中天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228MA01K215X7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处罚决定文书号 京交【密】〔2026〕第0301-02386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违法事实 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现案件调查终结,认为当事人构成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号为C19106A011的违法情形对应的裁量幅度为“处2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本机关于2026年05月20日作出如下处罚决定:罚款伍仟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0.5 没收违法所得_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5-20 处罚有效期 2026-06-04
处罚公示截至日期 2026-08-20
处罚机关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交通局 处罚机关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228774735844J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交通局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228774735844J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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