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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立伟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运经营案
  • 来源: 北京市密云区交通局
  • 发布时间: 2026-04-02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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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张立伟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
行政相对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处罚决定文书号 京交【密】〔2026〕第0301-01483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运经营
违法事实 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运经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现案件调查终结,认为当事人构成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 从事道路货运经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 六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号为C192 14A010的违法情形对应的裁量幅度为“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 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 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本机关于2026年03月30日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罚款肆仟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0.4 没收违法所得_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3-30 处罚有效期 2026-04-14
处罚公示截至日期 2026-06-30
处罚机关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交通局 处罚机关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228774735844J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交通局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228774735844J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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