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报道 > 信用密云 > 双公示 > 行政处罚 > 交通局
北京一路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案
  • 来源: 北京市密云区交通局
  • 发布时间: 2025-07-15 09:29
  • 【 字体:      】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一路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22876013874XG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王金强
处罚决定文书号 京交【密】〔2025〕第0301-03936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运经营
违法事实 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现案件调查终结,认为当事人构成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号为C19210A011的违法情形对应的裁量幅度为“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本机关于2025年07月11日作出如下处罚决定:罚款壹万陆仟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1.6 没收违法所得_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7-11 处罚有效期 2025-07-26
处罚公示截至日期 2026-07-11
处罚机关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交通局 处罚机关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228774735844J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交通局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228774735844J
备注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