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津运通物流有限公司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货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货运经营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天津津运通物流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222MA07AGX95C | 工商注册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吴俊 | ||
处罚决定文书号 | 京交【密】〔2025〕第0301-037361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货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货运经营 | ||
违法事实 | 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货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货运经营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现案件调查终结,认为当事人构成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货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货运经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号为C19215A010的违法情形对应的裁量幅度为“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本机关于2025年06月30日作出如下处罚决定:罚款肆仟元整。 | ||
罚款金额(万元) | 0.4 | 没收违法所得_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6-30 | 处罚有效期 | 2025-07-15 |
处罚公示截至日期 | 2026-06-30 | ||
处罚机关单位 | 北京市密云区交通局 | 处罚机关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110228774735844J |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 | 北京市密云区交通局 |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110228774735844J |
备注 |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