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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吉兴达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未建立或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 来源: 北京市密云区交通局
  • 发布时间: 2025-04-15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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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吉兴达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228MA01DX3X8Y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张琦
处罚决定文书号 京密交法罚〔2025〕HHY2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或者健全安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违法事实 未建立或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处罚依据 根据《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四十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根据《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四十条之规定应当给予北京吉兴达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本机关于2025年4月14日决定给予北京吉兴达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仟元。
罚款金额(万元) 0.2 没收违法所得_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4-14 处罚有效期 2025-04-29
处罚公示截至日期 2027-04-14
处罚机关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交通局 处罚机关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228774735844J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交通局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228774735844J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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