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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永媛宇乐通达建材有限公司
  • 来源: 北京市密云区河南寨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 2025-06-09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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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永媛宇乐通达建材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228335603882K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王强
处罚决定文书号 京密河南寨镇罚字〔2025〕0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三条
违法事实 2025年6月5日9时00分,当事人驾驶车牌号为京APP988的解放牌重型自卸货车从北京市怀柔区至北京市密云区河南寨镇荆栗园村运输渣土,在北京市密云区河南寨镇兴盛南路被查获。经现场检查:运输车辆车身已采用苹果绿,车门两侧喷涂企业标识,已安装机械式密闭装置,驾驶室外部安装顶灯,未密闭运输,已安装卫星定位系统,现场无泄漏遗撒,影响了空气质量。经责令,当事人已改正了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2025年6月5日,北京市密云区河南寨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运输散装、流体物料车辆不符合条件行为,遂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2025年6月5日9时00分,当事人驾驶车牌号为京APP988的解放牌重型自卸货车从北京市怀柔区至北京市密云区河南寨镇荆栗园村运输渣土,在北京市密云区河南寨镇兴盛南路被查获。经现场检查:运输车辆车身已采用苹果绿,车门两侧喷涂企业标识,已安装机械式密闭装置,驾驶室外部安装顶灯,未密闭运输,已安装卫星定位系统,现场无泄漏遗撒,影响了空气质量。经责令,当事人已改正了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照片、询问笔录等证据佐证。执法人员已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参照《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京城管发〔2023〕67号)的相关规定:罚款数额=2000×(1+情节系数0)=2000元,综合考量本案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实际情况,本机关于2025年6月9日决定对当事人给予罚款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2 没收违法所得_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6-09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处罚公示截至日期 2025-09-05
处罚机关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河南寨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228000108521H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河南寨镇人民政府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228000108521H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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