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密(北京)精密设备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航密(北京)精密设备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228327166117M | 工商注册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传佳 | ||
处罚决定文书号 | 京密城管(水)不罚字〔2025〕060009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 ||
违法事实 | 2025年5月28日11时00分,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你单位产生的污水经化粪池和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到市政排水管网,未取得排水许可证,存在未取得排水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行为。执法人员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于2025年7月11日前补办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2025年6月9日,区水务局已受理你单位申请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材料。2025年9月28日,经复查发现,你单位已取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以上事实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佐证。 | ||
处罚依据 | 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 | ||
处罚类别 | 其他 | ||
处罚内容 | 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补办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可以处50万元以下罚款;鉴于你单位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一款的规定,本机关于2025年10月13日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_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10-13 | 处罚有效期 | 2026-01-13 |
处罚公示截至日期 | 2026-01-13 | ||
处罚机关单位 | 北京市密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处罚机关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8000108716B |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 | 北京市密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10228000108716B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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