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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城福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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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5-10-13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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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金城福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1MADAM0K82U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张敏
处罚决定文书号 京密城管罚字〔2025〕1100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一条
违法事实 当事人于2025年9月26日14时00分在北京市密云区西田各庄镇西统路有道路未及时清扫,经测量,污染道路长度为26.47米。
处罚依据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参照《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京城管发〔2023〕67号)的相关规定:罚款数额=10000×(基准系数1+情节系数1),综合考量本案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实际情况,本机关于2025年10月9日决定对你单位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2 没收违法所得_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0-09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处罚公示截至日期 2026-10-09
处罚机关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机关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228000108716B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228000108716B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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