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条件:参保职工符合分娩前(含分娩月)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9个月或分娩之月后(含分娩月)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个人-网上申领;

  单位-网上申领或现场申领。

   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最优渠道)

   现场申领。

咨询电话

一号统领:(010)56761288

三层综窗:(010)69027588

人 保 局:(010)69044818

办理地址

北京市密云区新东路285号三层综窗

工作时间

工作日:8:30-17:30(17:00-17:30(需预约);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30(需预约)。

正常分娩人员

北京市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原件1份 加盖公章(首都之窗下载或窗口领取);

医学诊断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1份;

出生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1份;

非中文材料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医学诊断证明书》,需提供翻译公司出具的翻译文件原件(盖翻译公司公章)并同时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引流产人员

北京市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原件1份 加盖公章(首都之窗下载或窗口领取);

医学诊断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1份;

非中文材料的《医学诊断证明书》,需提供翻译公司出具的翻译文件原件(盖翻译公司公章)并同时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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