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取得营业执照;
2.有相应申请经营范围;
3.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一致;
4.符合相应卫生标准和要求。

1.已取得营业执照;
2.有相应申请经营范围;
3.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一致;
4.符合相应卫生标准和要求。

线下办理。
咨询电话
一号统领:(010)56761288
三层综窗:(010)69027588
卫 健 委:(010)69069621
办理地址
北京市密云区新东路285号三层综窗
工作时间
工作日:8:30-17:30(17:00-17:30(需预约);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30(需预约)。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或当日能办完。

1.北京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新办)原件1份(首都之窗下载或窗口领取)加盖公章;
2.北京市卫健委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原件1份(首都之窗下载或窗口领取)加盖公章;
3.主体资格证明 复印件1份(经营范围需包含项目申请)加盖公章;
4.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复印件1份 加盖公章;
5.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原件1份(卫生设施的设置和布局应符合相应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加盖公章;
6.公共场所卫生检测评价报告 原件1份(检测结果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
7.代办需提供: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1份 加盖公章;
②受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1份 加盖公章;
8.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且具有管理责任的需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评价报告 原件1份(检测结果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
9.经营场所属于地下空间的需提供:地下空间使用备案文件或地下空间使用许可文件等政府部门出具的使用证明材料 复印件1份 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