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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县城乡低保核查复审与补充填写低保系统有关内容同时进行
  • 来源:密云县信息中心
  • 发布时间:2012-07-11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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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密云县民政局发出《关于对城乡低保对象进行核查复审及补充填写低保系统有关内容的通知》,核查复审工作自2012年7月1日开始至7月25日结束,补充填写《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登记表及声明书》及低保系统录入工作鼓楼街道、新城子镇、溪翁庄镇等10个单位要求在8月31日前完成,西田各庄镇、太师屯镇、不老屯镇等10个镇在9月30日前完成。全县7301户11616人城乡低保对象属于核查复审范围。
此次核查复审工作由各镇、街道(地区)社会事务管理科、社区科负责本辖区所有城乡低保对象的核查复审,居(村)委会依据政策规定对已享受的低保家庭逐户进行讨论,提出具体意见,镇、街道依据居(村)委会上报的低保家庭名单进行入户核查,准确无误后由科长和主管领导在复审报告单上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后上报民政局低保中心。
核查复审的主要内容包括:低保家庭成员的增减情况、家庭收入情况、子女上学、就业和子女赡养能力情况、家庭成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家庭成员领取保险情况及家庭财产情况等。根据以上变化情况,按照低保政策标准衡量该家庭是否继续享受低保待遇或低保待遇标准调整。
在核查复审的同时,各镇、街道(地区)还要组织对正在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家庭填写《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登记表及声明书》,声明人(家庭成员)要在此表上签字并按手印。依据补充填写的《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登记表及声明书》的相关内容,各镇、街道(地区)的低保系统管理员要进行低保系统录入。
由于此次核查复审和补填补录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通知要求各镇、街道(地区)社会事务管理科和社区科要认真组织,妥善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辖区的核查复审和补充填写低保系统有关内容工作。
(来源:密云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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