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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 来源:北京市密云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时间:2024-04-11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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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生态环境局等18个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印发<北京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环发〔2023〕27号)要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现将《北京市密云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公示如下:

(一)监测分析能源运行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电力、天然气、煤炭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负责实施车用柴油总量平衡。对本部门组织编制的规划,依法依规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二)协调加强天然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电力的供应保障,以及燃气管网、电网建设,加强对农村地区管道天然气、压缩天然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的供应,保障清洁优质能源供应,推动“煤改清洁能源”,推进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工作,督促供热企业全面开展供热计量收费的宣传和普及,实现供热体制改革。

(三)起草本区生活垃圾管理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生活垃圾分类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组织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的收集、转运、再生资源回收和集中处置,推进废物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将社会生活源的固体废物收集、转运、集中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管理,加强规划、建设、管理,保障正常运行。拟订并组织实施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标准,严格规范对建筑垃圾运输、消纳处置的管理。

(四)综合协调、督促落实城乡环境建设、市容环境整治等工作,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工程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涂料和胶粘剂,并抽检在用产品达标率。推进建成区内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完善生活污水收集系统,推广加大再生水利用。

(五)牵头制定市政工程工地扬尘控制管理方案,加强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管。对施工沿线裸露地面进行生态修复。负责施工现场内建筑垃圾管理,督促施工单位规范使用渣土车,并将使用情况纳入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负责本行业领域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环保管理。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并督促在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中自行或委托社会化监测机构进行抽检、检查,鼓励在社会投资的建设工程中委托社会化监测机构进行抽检,确保使用达标产品。

(六)牵头制定道路清扫保洁规范与作业要求,组织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减少道路尘土残存量。负责本行业工地的扬尘防控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架空线入地工程的扬尘防控管理工作。

(七)组织推进环卫、建筑垃圾运输等行业的车辆结构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及节油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清洁能源汽车加气设施并加强管理。组织推进本行业领域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结构调整、污染物排放治理改造等工作。

(八)编制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编制架空线入地工程应急减排清单,组织落实市政工程项目的停产限产规定和应急减排措施,以及道路清扫保洁、协调外调电保障、建筑垃圾和砂石运输车禁止上路行驶等应急减排措施。

(九)监督生活垃圾转运和集中处理设施达标排放,组织建立完善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在线监测系统。

(十)优化道路设置,完善相关管理措施,加大交通拥堵治理,减少机动车怠速和低速行驶造成的污染,负责统筹停车管理工作,积极推进自行车专用道路、绿色步道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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