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和《北京市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实施意见》(京建发〔2013〕450号)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拟定了《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路桥公司密云新北路29号院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收补偿方案),经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常务会审定,现予以公布,征求被征收人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自2020年4月18日起至 2020年5月18日止。被征收人有意见的,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关提交。征求期限届满后,本机关将根据征求意见情况进行修改并及时公布。
疫情期间为避免居民聚集,本机关将开通4部电话,其中3部咨询电话,为被征收人提供政策咨询、答疑服务;1部预约电话,被征收人到现场咨询或提交书面意见的需先拨打预约电话进行预约。
联系地址:中铁十六局棚改项目指挥部办公楼一层
工作时间:9:00—11:30;14:00—17:00 (节假日不休息)
预约电话:010-69062289
咨询电话:17310474213(负责1号-4号楼)
17310559561(负责5号、6号、11号楼)
17310607891(负责7号-10号楼)
注:本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征收范围内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同时公布。
附件: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路桥公司密云新北路29号院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0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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