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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阶梯电价分档电量和电价标准
  • 来源:密云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时间:2024-01-03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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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居民阶梯电价将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其中:

第一档电量为240千瓦时及以下的电量,电价标准维持现价不变,即0.4883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和0.4783元/千瓦时(1千伏及以上);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设置每户每月15千瓦时的免费用电量。

第二档电量为241-400千瓦时之间的电量,电价标准比第一档电价提高0.05元/千瓦时,即0.5383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和0.5283元/千瓦时(1千伏及以上)。

第三档电量为超过400千瓦时的电量,电价标准比第一档电价提高0.3元/千瓦时,即0.7883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和0.7783元/千瓦时(1千伏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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