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和第一次招聘人员不足的情况,现决定继续面向乡镇公开招聘矿产资源执法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的名额、范围和待遇 共计招聘乡镇矿产资源执法人员15人(其中男性14人;女性1人)。报名范围为2002年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以当时各乡镇上报县机构改革办公室的名册为依据,现档案、工资关系仍在乡镇的)。身份为雇员制,工资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标准确定,由所在乡镇管理,所需经费由乡镇负责。 二、招聘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初中以上学历,男性47周岁以下(1958年2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42周岁以下(1963年2月1日以后出生)。 4、 本县常驻非农业户口。 5、身体健康。 三、招聘的程序 1、 发布公告:2005年3月5?6日在密云寻访网站(www.bjmy.gov.cn)、密云人才网站(www.miyunrc.com)和各乡镇发布公告、在密云县人才服务中心张贴。 2、公开报名:2005年3月7?8日本人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张一寸照片,报名费50元、购书款到县人才服务中心报名。 3、笔试:时间为2005年3月12日上午9∶00?11∶00,地点在密云县委党校。 笔试科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北京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考试形式为闭卷,满分100分。 2005年2月15日公布笔试成绩。 4、招聘的人员以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事局统一分配、确定岗位。并 在县人才服务中心张榜公布雇用人员名单,办理雇用人员手续。 聘请县监察局负责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 四、工作要求 面向乡镇公开招聘矿产资源执法人员要加强领导,坚持原则,严格掌握政策和条件,确保雇用人员的质量,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对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已经录用的要取消其资格。 五、组织领导 成立面向乡镇公开招聘矿产资源执法人员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矿产资源执法队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5人)。 组长: 王健全(县人事局局长); 副组长:钱国柱(县人事局副局长); 陈宝羽(县编办专职副主任); 成员: 石元茂(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科长); 郭瑞成(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副主任科员)。
200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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